红网娄底站5月6日讯(通讯员 谢特波 吴浪平)为了避让公路上的两条狗,货车司机李某猛打方向撞上了一辆大客车,致大客车上的乘客6死12伤——这是2011年发生在娄底市境内的“11.9”交通事故。日前,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依法对肇事司机李某提起公诉。
检方称,2011年11月9日10时,被告人李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型罐式货车(车牌号为湘C73518),沿娄涟高等级公路由东往西行驶,当货车行至该线段74公里地段时,被告人李某为避让前方路上的两条狗,而往左打方向盘占用客车车道,导致货车左前角与湘KY3348客车相撞,客车上6名乘客当场死亡,另有12名乘客受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违章行驶,致6死1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遂以交通肇事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据悉,“11.9”交通事故发生后,引起了娄底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鉴于该案被害人较多,社会关系复杂,如若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诉人承办此案,并着重指示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严格遵循检察机关办案流程,慎重处理本案,坚决杜绝涉检信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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