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和已婚男人纠缠两年,是29岁的王艳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她本来找到了能托付终身的良人,却又一时心软,和已婚男“见最后一面”,被拍下了裸照。结果,已婚男将裸照发给了她的未婚夫……
情人求见“最后一面”
王艳生于1983年,是江西上饶人。2009年8月,她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了谭某。谭某是湖南人,比她大8岁,有妻有子。尽管如此,成熟而又风度翩翩的谭某却让王艳无法自拔。谭某答应,要和老婆离婚,要把王艳“扶正”。
为了这一句所谓的承诺,王艳一等就是两年。眼看她已经快到30岁大关,可谭某却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点行动也没有。
王艳渐渐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最终失望了,决定和谭某分手。
正好在这时,老家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叫小刚,和王艳年纪差不多。两人见了一面,小刚蛮老实,王艳相中了,觉得这是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
很快,王艳和谭某摊牌,可谭某不甘心,发短信、打电话,见王艳不理就上门骚扰,想尽各种办法纠缠。
今年年初,王艳和小刚订婚,之后一起到杭州求职,想要和过去的生活彻底说再见。好几次,谭某想来杭州看王艳,都被王艳婉拒了。
没想到,到了3月初,谭某再次给王艳打电话,甚至带着点恳求:“再见最后一面吧,我就死心了。”
王艳想了想,她和谭某也这么多年了,他除了不肯给她名分,也的确对她很好。再看对方这次的态度,好像是真死心了,于是同意了。
拍下裸照“留个纪念”
很快,谭某到了杭州。王艳瞒着小刚,找了个借口出去和谭某开了间房。
王艳到房间之后,谭某祝她幸福,又说,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一辈子都忘不掉,能不能拍点照片,留个纪念?他教她摆出各种姿势拍照,最后又软磨硬泡,拍了几张裸照。
谭某说,他回上饶后,看到这些照片,就像王艳在他身边一样。王艳甚至还有些感动,觉得谭某是个念旧的人。
第三天,谭某回了上饶。王艳心里终于轻松了,这段经历终于彻底过去了。
没想到,更糟的事情马上就来了。
没过几天,谭某又打电话来纠缠,这次说话可没上次那么客气了,不仅要王艳继续和他保持关系,而且还要她更听话,甚至随叫随到。
王艳真是火了,刚要发作,可对方一点没急,威胁她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把裸照发给小刚。
听到这里,王艳真是气炸了,再没搭理谭某,还把手机号换了,把谭某的QQ号拉进黑名单。
未婚夫大度选择谅解
然而,王艳忘了,谭某知道她QQ密码。他登录王艳的QQ,找到小刚的QQ号后,用自己的邮箱给王艳和小刚发了之前拍的裸照,以及一些带有情绪和泄愤意味的文字。
常用的QQ号被两人拉黑后,谭某又申请了很多QQ号,继续发照片、发邮件;每次新申请的QQ号被拉黑后,就再申请一个。
他在发给王艳的邮件里写着“在一起3年了,你花了我差不多5万元,只要你返还6000元”;以及“逼急我了,我就花钱将之前的事制成彩稿发到你家乡和你现在的小区里,让每个人都认识你。那些事我已经写了33页,写80页应该没问题”这些话。
在给小刚的电话和邮件里,谭某说他“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都不在乎”,还告诉小刚“上次只是两张裸照而已,还有更精彩的东西在后面”。见小刚没反应,谭某又威胁王艳说,如果王艳还是不答应,他就把这些“故事”还有照片都发到微博上,甚至说“你可以去告我”。
发生了这么多事,唯一让王艳觉得安慰和幸运的,就是未婚夫小刚很大度,并没有因此和她闹翻,但王艳还是忍受不了。4月底,她在小刚的鼓励下,向杭州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称,由于王艳拍照出于自愿,并且邮件只发给了王艳和小刚两人,构不成传播,现在很难对此事定性。希望谭某不要再继续做出此类行为,也希望女孩子能够自尊自爱。
律师说法
裸照只发给两人未构成传播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强分析说——
在日常生活中,因恋情变故,传播他人裸照情节严重而被定罪处罚已有很多案例。
本案的特殊情况是:裸照是因双方约定而成,系自愿为之。裸照作品的著作权为男方所有,但这并不免除男方保密的义务。谭某违法使用,法律并不保护。
谭某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还是考虑构不成传播,不以犯罪论处。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仅仅涉及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男友。
不过,谭某如继续违法使用还是要承担责任。(据《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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