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暄)交通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本月起开始施行,明确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注册,这意味着全国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获得职业资质后方可上岗。而记者从市客管部门了解到,目前长沙城区的出租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已实现常态,并且出台了行业“黑名单”和违章“回炉”培训制,制约驾驶员的从业行为。
据市客管处副主任成明介绍,早在2006年,长沙市就出台了《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到2011年又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培训、考核与发证、证件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逐步和国家标准接轨。“以学历要求为例,在长沙2006年版的要求是初中,到了2011年的正式规定,则要求是高中,这与今年实施的‘全国标准’已经做到一致。”成明表示。
此外,每一位出租车驾驶员上岗前,还必须接受长达半个月的培训。从业人员一年内违章记分达到15分以上(含15分)的,应重新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申领《服务资格证》。
下一步,长沙将把周边县区的驾驶员培训纳入统一的平台当中,并拟将“员工制”纳入到新增500台出租车的管理模式中,驾驶员工资将与服务质量挂钩,而非运营里程收益,以此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客运行业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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