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印发,将于2012年2月11日起施行。对日渡运量300人次以 上、高峰期渡运量1000人次以上的渡口和学生渡以及30客位以上的渡船实施视频监控。日均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客源高峰期客流量300人次以上渡口、 短途客船集散地必须配备专职签单员,实行每天每航次签单发航制度。 据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共有12处渡口将纳入视 频监控范围。具体包括浏阳市的石咀头、渡头,宁乡县的双江口,长沙县暮云镇的兴马洲、黄土塘,长沙县榔梨镇的陶公庙,望城区的丁白汽渡、铜靖汽渡,岳麓区 含浦镇的之子港、丰田、将军塘,岳麓区坪塘镇的禾洲。“监控中心设在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办法》中规定的签单发航制度与签单员。签单员要认真做好每艘船 每航次所载人(车)记载,未经签单或船舶超载,不得发航。渡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挖砂作业、设置砂场码头等影响渡运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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