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 锈迹斑斑的机器,灌装设施未经消毒就直接工作。在这样的条件下,将白糖兑水后包上假冒“旺旺”商标就流入市场。今天上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利用“三审合一”新型审判机制审理彭桂阳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彭桂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假冒“旺旺”生产碎碎冰
“我生产的碎碎冰是由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少量白糖和水制成,虽然没有营养价值,也不至于使人丧命。我给儿子吃,自己也吃,我以为经过高温消毒就没问题了。”彭桂阳说,他生产的假冒“碎碎冰”竟给自己7岁的儿子食用。
2011年2月底,彭桂阳以营利为目的,在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村早禾组租赁一民房,组织人员生产“碎碎冰”,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旺旺”及其商标,并销售82件。2011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将彭桂阳当场抓获,并扣押尚未销售出去的1602件 “旺旺碎碎冰”、带有“旺旺”及其标识的塑料膜及纸箱,以及封口机、包装机、灌料机等生产工具。
经查实,彭桂阳假冒 “旺旺碎碎冰”(包括已销售的82件)共计价值人民币114512元,这种“旺旺碎碎冰”主要销往长沙市高桥大市场。
为赚5000元被罚6万
今天上午,岳麓区人民法院采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新型审判机制,开庭审理彭桂阳假冒注册商标一案。
“我认罪,我知道违法,但是不知道这么严重。”法庭上的彭桂阳后悔莫及,“为了赚5000元,真不值啊。”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桂阳未经“旺旺”及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予以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念其初犯,其假冒注册商标时间不长即被抓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认罪态度好,其所在的基层组织出具帮教材料,愿意对其加强教育和监管,遂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服判。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舒秋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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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人民法院创新推进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于2009年,是全省第一家同时拥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及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经阁铝型材商标保护、梁静茹《勇气》等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案等典型案件,并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优化司法资源,规范并统一了裁量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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