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记者 贺天鸿 摄)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记者 贺天鸿 摄)

  22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在天顺锦楼小区认购了一套房子,但我近期发现,自己认购的这套商品房其实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其他人,我怀疑开发商一房两卖。

  记者 贺天鸿 核实:

  投诉:交认购订金后,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

  张先生介绍,2017年3月,他看中了天顺锦楼小区1栋501号,并于当月与开发商湖南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约定4月3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张先生向开发商缴纳5万元认购订金。

  到了4月30日,开发商先是要求推迟至5月1日后签约,而后又要张先生换到308号,但张先生不同意。后开发商又分别多次向张先生提出更换至1栋11楼、17楼和3楼,期间多次重复调换。

  张先生经多方了解发现,原来1栋501号所有权已经不属于开发商了,他怀疑开发商一房两卖。

  调查:该房屋去年就被销售,开发商拒绝表态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天顺锦楼小区1栋501号目前确实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市民代某和张某,这两人与张先生、开发商均无关系。而且,该房屋还有一次预售记录。随后,记者又从市房产局了解到,该房屋于2016年就已经登记备案,并且做了银行的按揭贷款。

  记者从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市房产局开发办已组织双方进行当面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目前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由于开发商与张先生只是签订了认购协议,并未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双方属于合同纠纷,不能认定开发商一房两卖。但是张先生可以依据认购协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开发商湖南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此事没有表态,拒绝了采访。

  律师:开发商已构成合同违约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如果可以证实开发商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已知晓该房屋的出售状态,那么开发商可能涉嫌合同欺诈。

  同时聂炜还认为,由于双方认购协议上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所以张先生只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归还所交款项,并按照银行利息计算费用,再按照认购协议的违约条款进行索赔。(来源 株洲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