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钟毅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长沙市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本月15日起,长沙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即“黄标车”)实施交通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限行区域扩大至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
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将被抓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具体包括: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根据《通告》的限行规定,市民在用的黄标车不得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黄标车车主应主动办理注销登记,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对于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收缴并强制注销。
此前,长沙先后在2015年3月和2016年2月发布了黄标车限行通知,从五一大道到二环线合围区域,限制通行范围逐步扩大。“此次《通告》将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可以说是长沙‘史上最严’的黄标车限行规定。”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泽阳介绍,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违反限行规定的驾驶员将面临100元罚款处罚。同时对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黄标车,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暂扣车辆,顶格处罚到位。
“同时,我们将利用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的数据平台,排查分析出所有未年检的高排放机动车,录入查缉布控系统。”雷泽阳说,交警部门针对环保部门认定的黄标车建立了专门数据库,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将通过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或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人工抓拍。
一辆黄标车排污量相当于28台国Ⅳ标准车辆
近年来,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呈逐年迅猛增长态势。截至去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辆,年均增长率约为20%。不仅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加剧,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的分担比率逐年上升。
据悉,在目前长沙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排放总量的50%。“源解析结果显示,长沙PM2.5中约有25%来自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其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左右。”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中秋表示。
在发布会现场,李中秋展示了一道排放“等式”:一辆普通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车辆的排放量,淘汰一辆黄标车等同于腾出了28辆国Ⅳ标准车辆的环境容量。“黄标车的数量虽然不到全市机动车总量的6%,但其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污总量的70%以上。”
李中秋表示,《通告》实施后,将有效遏制黄标车污染物排放增长态势,除淘汰黄标车以外,长沙还将多措并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截至11月上旬全市已淘汰黄标车超2万辆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长沙黄标车保有量为29497辆,约占全省总量的1/4。而截至11月上旬,交警部门已实际注销淘汰20277辆,淘汰比率为68.74%。
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长沙将完成既定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淘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李中秋说。
目前,长沙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2017年12月31日前,长沙黄标车车主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后,可依照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补贴。目前,全市已完成十批1722辆黄标车共计1252.3万元补贴发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环保局开通了线上线下两种补贴申请方式。网上办理的车主,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点击“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进入“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同时,市政府和9个区县(市)政府政务中心还设置有10个补贴资金申领服务窗口,受理线下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方便车主申领补贴。
据市环保局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从小轿车到重型汽车共分为10档,基准补贴标准从2500元到12000元不等,按照“先淘多补”原则,分四个阶段按逐步递减标准给予差别化补贴,越早淘汰领取的补贴越多。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的,享受相应补贴标准的40%。
由于长沙对黄标车的严格管控,目前,部分黄标车进行二手车交易后并未经交警部门登记,甚至存在衍生伪造、变造证件等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郑重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严格审核证件和车辆,通过正规渠道并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有效规避私下交易带来的各种经济或法律风险。
长沙黄标车治理大事记
2014年12月15日起
对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老旧车和黄标车,一律不予办理新车注册、转入登记等手续。
2015年3月1日起
在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以西路段,实行黄标车、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24小时禁行。
2016年2月1日起
在市区二环线合围区内所有道路(包含边界道路),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2016年11月16日起
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老旧车和黄标车,不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017年3月31日起
停办黄标车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转移登记。
2017年8月21日起
严格落实全省禁止黄标车跨市州异地检测。
2017年11月15日起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对黄标车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