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查“灯下黑”利于将反腐事业推向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9月23日,王岐山公布了打自家虎的数据。
10月12日,中纪委官刊发《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文,再次强调严防纪检系统“灯下黑”,称“纪检监察系统也绝非净土,面临的形势同样严峻复杂”。
今年年初,湖南省纪委出台《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和工作制度,严防内部“灯下黑”。
长期关注反腐的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欧爱民教授在接受新湖南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纪委自身不很廉洁自律,有把柄掌握在别人手中,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查处其他部门的腐败行为,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也会心有不服。
因此,要想推进反腐前进,就必须确保纪委自身经得起考验,就必须敢于直面自身的问题,敢于向自己开刀,彻底消除“灯下黑”现象。
欧爱民认为,纪委严查“灯下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有利于纯洁纪委队伍,提高纪委的战斗力;有利于提升纪委的权威性,提高反腐败的效率;有利于将反腐事业推向一个新高度。
如何能更有效地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欧爱民教授建议,内部监督当然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特别是层级监督,亦即上级纪委监督下级纪委,其效果更为明显。当然,为了进一步强化纪委的监督工作,还需要建立健全一些机制,比如建立对纪委干部的举报制度,特别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的运用,把对纪委干部举报控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等流程构建好。建立纪委干部违纪行为查处程序与机制,做到违纪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