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今年以来湖南至少29名纪检干部被处分
“2011 年12 月至2014 年7 月期间,郴州苏仙区卫生局监察室主任李枝飞长期与他人通奸。2012 年,李枝飞利用虚假资料违规为其父母骗取低保费7620 元。苏仙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枝飞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程序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
今年2月,郴州市纪委通报了3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除了李枝飞与他人通奸,侵犯公共财产骗取低保的问题外,还有苏仙区望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智峰违反财政纪律、工作失职的问题;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监察室主任刘丽慧贪污的问题。
记者梳理湖南公开的这29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处分的案例发现:被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中,超过9成的是因为涉及到“四风”问题违纪,13.8%的是因为涉嫌职务犯罪(涉嫌职务犯罪的,亦同时有可能涉嫌违纪行为)。
在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中,被处分的原因包括: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7.9%),参赌涉赌(10.3%),与他人通奸或包养情妇(6.9%),公款旅游(10.3%),大办婚丧喜庆(6.9%),其他(24.1%)。
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方面,例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向证人透露有关案情。作出这一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往往被老百姓称为“内鬼”。在中纪委亦有“内鬼”。去年5月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魏健被认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布调查的中纪委内部机构最高级别官员。
在湖南,亦有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因为参赌涉赌被处分。8月9日,张家界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明友等14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在该市城区某茶楼棋牌室参与打牌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综合公开通报显示,今年以来,湖南至少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因与他人通奸或者包养情妇而受到处分。宁远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小青与他人通奸,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黄小青因此受到处分。
此外,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对29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的处分,警告占20.7%,严重警告占31.0%,撤销党内职务的占10.3%,留党察看的占6.9%,开除党籍的占13.8%,其他占17.2%。
反腐新动向:至少22人因履责不力被问责
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而被问责,这是记者发现中国反腐的一个新的动向。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发生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近5年来,长沙市城乡规划系统多人落马,包括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
长沙市纪委为此通报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和纪委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失职问题。该局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对不良风气不敢动真碰硬,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并向上级纪委反映。为此,长沙纪委今年对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运奇等同志实行诫勉谈话。
记者梳理湖南省纪委公开通报发现,今年以来,湖南至少有22名纪检监察干部被问责,其中主要原因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
例如,2012年至2014年,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340万元工作经费;2012年至2013年,邵东县规划局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购物卡和防暑防寒补助等福利。邵东县规划局纪检组长刘姣莲监督失职。邵东县纪委决定,对刘姣莲等人立案调查。
2015年8月,湖南省麻阳县谷达坡乡白羊村村委会主任段国文因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贪污索贿等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谷达坡乡和白羊村有多名干部因涉及段国文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王军作为谷达坡乡纪委书记,存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中共麻阳县纪委给予王军党内警告处分。
值得一提的还有耒阳新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秋林被停职一事。陈秋林被停职,既非自身违纪违法,亦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
据通报,耒阳市新市镇在落实2015年第一季度财税收入工作中,没有按时完成耒阳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且财税完成情况排全市最后一名,存在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6月30日,衡阳市纪委通报称:耒阳市新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秋林,作为新市镇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经耒阳市委决定,对陈秋林予以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