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蓉园宾馆,湖南省公安厅举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图/潇湘晨报记者 杨旭
6月24日,蓉园宾馆,湖南省公安厅举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图/潇湘晨报记者 杨旭
2015年6月2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这一行政决策举行公开听证会,经过前期的公开报名遴选,来自法学界、高校、政府机关、普通市民的14民公众代表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张军作为决策单位陈述人,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背景、听证会前期准备以及主题等工作进行陈述。
决策单位认为,推送行政处罚文书应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真实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社会稳定、个人隐私的以下四类案件不在网上公开: 1、违法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的;2、案件性质涉及猥亵、嫖娼、卖淫、拉客招嫖、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的;3、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4、涉及上访、法轮功等不宜公开的行为。
听证代表们就“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的合法性”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等问题各抒己见。9成以上代表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表示赞成。
律师代表胡甲初认为,对卖淫嫖娼等行为一定要进行公开。“既然他们能做,就应该知道代价,这也会对违法行为人及其周边的人有一个惩戒的作用。”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他也坚决的表达了态度,“可以对车牌号等信息进行公开,让这类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而湘潭市民冯先生则认为,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应先征求违法人的意见,要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的主体权益,以公开促公正。
“考虑到不同地方对同一案件处罚上的差异,建议公安部门多加强说明,促进沟通。”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表示,网上公开行政处罚是湖南公安自我加压的行为,值得点赞。
“下一步,我们将消化吸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争取在一个月内开展再次论证。”张军介绍,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已于今年5月20日起,在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开始试运行,对长株潭地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隐匿个人信息后公开试点,“目前已公开案件2804起,我们将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与公开化,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