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4月19日常德失踪女生丁佳怡的母亲丁妈妈在微信朋友圈发的寻人启事)

  红网常德4月22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郑涛)4月19日上午,常德市2名初三女生从家中相约“出去玩”,至今未归,失踪近4天,家人多方寻找未果。目前,常德警方已接到家长报案,正介入调查。
  
  “约出去玩”后失踪 曾在宾馆出没
  
  “我们还没立案,但已接警处理,现在正去两名失踪女生最后出没地常德桥南富华宾馆调查的路上。”22日下午3时许,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区分局桥南派出所一位接警民警告诉记者。两名失踪女生为常德市鼎城区江南中学初三学生丁佳怡和善卷中学初三学生陈玉雯,均为14岁。
  
   据失踪女生丁佳怡的母亲丁妈妈介绍,丁佳怡身高158厘米,体重80斤,离家时身着红色运动套装,脚穿一双黑色运动鞋,背着一个卡其花色书包。“上周星 期天(19日)上午10时许,丁佳怡的朋友陈玉雯来我家,二人商量说是一起‘约出去玩’,我当时就答应了,可是一去就再没回来了,学校、亲戚多处打听毫无 音讯。”丁妈妈说。
  
  “经过多方寻找,我在富华宾馆处得知她们星期天在此出入过,录像显示一同进出宾馆的正是我家女儿陈玉雯和她的朋友丁佳怡。”陈玉雯父亲陈先生说。此外,陈先生并未向记者提供更多有关其女儿的信息,他并未向警方报案。
  
  同时,丁妈妈表示,向桥南警方报案的是她。“星期天晚上得知女儿并未去学校,又找不到她人,我第二天就向桥南派出所报案。”
  
  据双方家长介绍,两名女生失踪前并无异常行为,出门时丁佳怡身上带了两三百元,陈玉雯没带钱,两人均未携带日常用品和通讯工具。“对女儿的QQ、微信发信息也毫无反应,其QQ显示为离线状态。”丁妈妈担忧地说。
  
  儿童失踪多久后才能报案、立案
  
  据丁妈妈介绍,女儿失踪第二天她就向辖区内派出所报案,可他们并没有立即立案,只是表示“会处理”。桥南派出所民警也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至今仍未对丁妈妈的报案立案,但“已受理,在找人”。

  “警方应当立案。”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桃利说。201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 见》明确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 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易桃利律师建议家长,发现孩子失踪后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必等传说中的“超过24小时才能给警察报案”。“孩子失踪后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易桃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