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3月18日讯(记者 夏雄 陈月红 李琪)长沙市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最终方案今日公布,方案将于今年3月25日起执行。其中起步价调整至8元起。

  据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方案是在原听证方案二的基础上,根据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长沙市的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方案内容如下:

  起步价

  白天起步2公里内8元,夜间(22:00―次日5:30)2公里内10元;

  车公里价

  白天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0元,夜间(22:00―次日5:30)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4元。

  低速计时收费

  在时速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以下,累计每满2分钟计费1元,停车等候计费纳入低速计时收费;

  空驶费

  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3公里以上,从13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辆车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

  即时电召服务费

  3元/次,即时电召是指乘客从约车到用车在一小时内完成的电话召车业务。

  此外,本次计价结构调整中的起步价中不再含有0.5元燃油附加费,今后如天然气价格上涨到一定水平时,采取运价表外加收天然气附加费的方式缓解 燃料价格上涨,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计价器将按化整为零的等价计费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元跳表一次。此次调整后所产生的收益原则上主要用于驾驶员,主管部 门将严格监管出租车企业擅自或变相提高出租车租赁金标准的行为。所有客运出租汽车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对于计价器计费结构已作调整的出租车按照本次出台 的计费方式执行;计价器计费结构未作调整的出租车暂按原有计费方式执行,计价器计费结构调整工作于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鉴于长沙县出租车已由长沙 市客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因此,按照有关要求,长沙县将与长沙市出租车执行同一计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