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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医院发布“增高”广告 卫生部门责令医院整改

A-A+2014年8月28日07:39长沙晚报评论

  查处结果

  该院取消内分泌科,卫生局责令医院整改

  8月22日,王先生来到长沙楚雅医院,发现内分泌科所在的房间大门紧闭,门口的“内分泌科”牌子也不见了,医生和护士均不见踪影。他去隔壁的科室和一楼咨询台询问,得到的回复均是:“这个科室已经没了。具体什么情况,我们也不知道。”

  前日,记者找到该医院副院长苏波。他说,这个内分泌科是由医院设立的,周绍春和王宝军也是医院引进来的医生,“当时主要考虑到他们是有技术的人才。”苏波证实,医院已取消内分泌科,“我们已经把这两名医生辞退了,有的医疗器械也已经卖掉了。”

  面对王先生等人关于“增高治疗”的质疑,他坦承:“我们在网上的宣传确实有些夸张成分。”求医者花去上万元医疗费,却根本没有效果,该如何处理?苏波表示,最近负责这一块业务的副院长正在休假,求医者可以拨打医院投诉电话0731—82296788,工作人员会把情况进行登记,院方将与求医者进行协商。

  芙蓉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如果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能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此前,该局和芙蓉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已对长沙楚雅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长沙楚雅医院并没有取得相关证明,就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增高的广告。另外,执法人员发现医生周绍春、王宝军的执业范围是内科,不具备开具中医处方的资质,也就是说,这两名医生在超范围执业。

  “我们当场就责令医院整改,并警告处罚了,而且要求他们做好患者的后续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督促该医院积极处理求医者的后续工作。如果发现该院存在其他问题,市民可以拨打芙蓉区卫监所的投诉电话0731—84885789。

  律师说法

  涉案医院涉嫌违法

  求医者可向医院索赔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因此涉案医院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依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李健表示,在此事件中,求医者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医院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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