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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14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外来工子女一视同仁

A-A+2014年8月27日19:40红网评论

(2014年普高收费标准)

(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红网长沙8月25日讯(记者 谭忠欣)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学了,长沙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如果您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投诉。

    农民工子女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所需经费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所确定的经费分摊政策执行。

    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今年秋季长沙市公办高中择校继续实行“三限”政策。示范性高中择校生的比列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按规定收取代收费。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的政策。

    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
  
    根据通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质量应符合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颁布的《学生服》(DB43/179—2003)标准规定的要求。城市小学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具体标准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特色校服需高于此规定的,另报市物价局核定。

    严禁培训、补课等收费
  
    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长沙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在开学初和学期末,对教育收费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对本地区所属学校进行检查和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将从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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