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8月19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 罗蓉)开设2家无名电游室,获取10多万元非法收入,这是一个协警知法犯法3个月的“业绩”。记者昨从株洲县公安局了解到,株洲县某派出所协警谢某,伙同李某开设“电游室”,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以此非法牟利17万余元。昨日,株洲县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谢某、李某二人。
谢某外号“谢队”,今年4月与6月初,他利用自身特殊身份,伙同李某开设了2家电游室:一家在株洲县渌口镇的桑园南路,一家在渌口镇的文化路。株洲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2家电游室都没名字,共包括1台八位捕鱼机、7台扑克牌联线赌博机和8台水果联线赌博机。
除了放置赌博机,谢某与李某还聘任多名服务人员,为他人赌博提供服务和便利。经群众举报,株洲县公安局民警,于7月30日对其电游室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为赌博提供条件的1名服务员及6名参赌人员,查获电游室内用于赌博的全部工具。从4月初至7月30日期间,谢、李二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共计175000余元。7月31日,株洲县公安局将涉嫌开设赌场案的谢某、李某一起抓获。
(原标题:协警伙同他人开电游室 知法犯法3个月牟利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