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猥亵姊妹花呛又不是强奸
年仅19岁及15岁的苦情姊妹花,幼时父母离异,寄人篱下,分别从国中开始遭58岁恶姑丈阿华(化名)猥亵,3年内至少49次,不从即被讥讽“又不是强奸你”,直到姊妹俩长大后才曝光,士林地院判处恶姑丈93年2个月有期徒刑,受限30年服刑上限,合并服刑6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99年间(民国99年即2010年),阿华载两侄女上学途中,至少49度在车上袭胸、摸下体,使侄女出现言行偏差,爆三字经反抗,阿华竟怒呛:“又不是强奸你,只是摸你而已!”
姊妹指控,姑丈载送上学途中,刻意挑人烟稀少的工业区临停,伸手进内衣及裙内“翻搅”;阿华否认,辩说开玩笑,还反驳:“她们说不要,我就不摸了!”
犯后丢下60元封口
阿华的妻小旅居国外,为求慰藉,不顾伦常向侄女求爱“想找个人在一起”,犯后丢下60元,恐吓“拿去当零用钱,不准说出去!”
去年侄女逃离魔掌,得知父亲的密友打算再找阿华照顾她们,才吓得抖出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