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三盗”奖励办法
●抓获1名盗抢嫌犯奖励5000至10000元
●抓获1名入室盗窃或扒窃案件嫌犯奖励5000元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王曦 通讯员 孔奕)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出台《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三盗”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简称《办法》),对抓获涉嫌盗抢犯罪嫌疑人的市民群众,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2006年公布的《长沙市公安局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的完善和补充,最主要是扩大了奖励面,明确规定对群众主动抓获盗窃、扒窃犯罪嫌疑人将实施奖励,并明确了奖励标准。根据《办法》,群众每抓获1名抢劫、抢夺或盗窃汽车案件犯罪嫌疑人使其被逮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奖励该群众人民币10000元;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该类犯罪嫌疑人,将根据其在抓获过程中作用大小奖励1000元至3000元不等,协助抓获多名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元;提供线索导致抓捕成功的,可获奖励1000元至2000元不等,同一线索抓获多人则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外,每抓获1名入室盗窃或扒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获奖励5000元。对于群众在抓获过程中负伤的,公安机关将为其向长沙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见义勇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