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月2日电 (陈静朱瑞)25岁的李茜通过网络认识了“高富帅”,两人恋情迅速发展并同居。李茜怀孕之后,才发现男方告知的名字、年龄、工作都是假的,且男方已有家室。因不堪打击,李茜跳楼自尽。李茜父母将冒牌“高富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一审判决李父母获赔26万余元;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2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2年3月,本科毕业后在沪工作的湖南女孩李茜网上认识了自称“周君”的被告罗晨。罗晨称,其1981年生,未婚,是上海某大公司的高管。双方见面后,很快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10月开始租房同居。
2013年春节,“周某”跟李茜回老家过年,期间多次参加同学、亲友聚会,称即将成婚。2013年2月,李茜查知怀孕,李父母来沪照顾女儿。李父要求查看“周某”的身份证,到派出所核实后,发现是假证。
“周某”此时才承认其真实姓名是“罗晨”,1972年生,已婚,是上海某公司的普通职员。2013年3月24日,得知真相的李茜要求与罗晨分手并终止妊娠。次日,罗晨到李茜单位将其带至罗父母家中。
27日上午9点多,李茜因身体不适,由罗父母陪同到医院体检,同日下午2时许,李茜从医院对面一座在建工地楼顶跃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李父母认为,罗晨的欺骗行为是导致李茜轻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起诉要求罗晨承担80%的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罗晨承担30%的责任,赔偿26万余元,对此,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开庭期间,李父母均亲自到庭,罗晨则委托罗父及律师出庭。庭上,失去女儿的李父母情绪激动,随身带着的上诉材料里还有李茜的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2013年12月25日,罗晨至李茜单位将其带至奉贤区”,李父母表示异议,称当时罗晨是违背李茜意愿,用胁迫的手段,连推带拉将李茜按进车内带走,李茜后来发短信给李父,称“我被绑架了,快来救救我”。而26日晚上罗晨强行与李茜发生性行为,则是压垮李茜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罗晨应对李茜的死亡负主要责任。罗父表示,李茜跟儿子是真感情,两人都想把孩子生下。
此外,就27日当天发生的事情,双方各执一词。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罗晨是否应对李茜坠楼负主要责任展开辩论。
据悉,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