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要工作经验,又要是应届毕业生,上哪找这么个人啊,是不是在开玩笑噻。”近日,一则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市民反映简章里有两点“很搞笑”,自相矛盾了。
8月30日,记者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看到了这份招考简章,上面写到:“一般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三年以上本专业岗位经验”,但是紧接其后又说,“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而报名注意事项又提及“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质疑
招聘条件无理,是“为某人特意设置”?
记者在百度百科中查找到,应届毕业生分两种,一是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二是拿到毕业证了,但拿证的时间不超过一年(超过则为往届生)。
这样说来,2012年毕业的学生就为今年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或者2013年毕业的则都是非应届毕业生。很多网友因此感到很不解:“要求这么无理,这是不是又是为某个人特意设置的考试?”
回应
无歧义,报考人员必须已毕业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联系了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咨询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并不是指报考人员必须是当年 应届毕业的,而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已经毕业,全日在读、或在职研究生在读都不能报考。”咨询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只要已经毕业了,选调、招聘条件符合启事里 的其他要求,就可以来报考。”
而当记者问起这样描述会不会让报考人员产生误解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招聘启事是按照省考和国考的标准来做的,那两点并不矛盾,也不会产生歧义。
“政府公文,还是简洁易懂为好,这样猜来猜去,很多人会看不懂。”家住岳麓区桐梓坡的刘利红先生说。而记者当天下午再次浏览招考简章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已经修改成了“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江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