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报道:和悍匪周克华一样,他有着一颗贪婪的心,但是,比周克华更残忍的是,几乎每次杀人后,他和同伙都会将被害人碎尸。
8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名视生命如同草芥的“杀人魔”徐小明站上了审判席,和他同一天接受审理的还有8人,包括同伙胡志雄和女友彭碧蓉。
庭上风度翩翩的“恶魔”
徐小明,今年39岁,茶陵县人。因涉嫌抢劫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提起公诉。
“尊敬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各位到庭人员,你们好。”这是徐小明说的第一句话,他机械式地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面上却冷若冰霜。
彬彬有礼、冷静沉着,用略带港腔的普通话流利地回答提问。如果不是满纸血泪的起诉书和旁听席上数度昏厥的受害人母亲,谁也想不到,这个看上去风度翩翩的男子其实是一个恶魔。起诉书中写道:从1999年开始,他伙同他人,以残忍手段劫杀数人,包括20岁的年轻女子林某、单身母亲李某和富商邵某。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杀案侦破,徐小明、彭碧蓉和胡志雄相继被抓。
20万元“分手费”让他动了杀机
徐小明的落网和他的女友彭碧蓉有关。
身材苗条、声音甜美,一头秀美的长发,加上黑框眼镜,站在被告席上,22岁的彭碧蓉显得很斯文,她因涉嫌抢劫罪被一并提起公诉。
与徐小明的初次相识是在2年前。
那时,她是中年富商邵某的情人,在长沙某医院担任实习护士。2010年10月的一天,彭碧蓉在病房结识了陪母亲来治病的“香港商人”许亚诺,至此,对彭碧蓉颇有好感的许亚诺天天必到医院“报到”,经常以“请教病情”为由接近彭碧蓉。很快,两人坠入了情网。
许亚诺,就是徐小明假身份证上的名字。“我口才很好,甜言蜜语哄得她很开心。”徐小明说。
一边是给自己提供经济支持的富商情人,一边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彭碧蓉陷入了纠结,最终,她选择了徐小明。
很快,彭碧蓉向邵某提出分手。为挽回感情,邵某给了彭碧蓉20万元。正就是这20万,让徐小明动了杀机。
“我看出他有钱,就想帮我女友多搞一些分手费。”徐小明与彭约好,以表哥的身份约见邵某,将其从外地骗来长沙。期间,徐小明叫来同伙胡志雄作为帮手。
庭上不忘为女友开脱
2011年2月18日,徐小明、胡志雄先后购买了K粉、安眠药、麻绳、皮箱等工具。19日上午,两人来到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在一个林木茂盛、人迹罕至的山头预挖了深坑。
当天下午,彭碧蓉带邵某来到徐小明的租房内,徐小明、胡志雄分别以表哥和聘请的厨师身份出现。晚上,邵某在饭桌上喝醉,徐小明和胡志雄将装有K粉的汤端给邵某醒酒,邵某喝完后昏迷。
“我送彭碧蓉离开后,胡志雄才将邵某杀了。”在庭审现场,徐小明一再强调不想把女友牵扯进来,“彭碧蓉不知道我们会杀人。一直到被抓,她才知道邵某已被我们杀了。”
杀人后,徐小明搜走死者身上的银行卡去取钱,胡志雄则用菜刀将邵某肢解。两天后,两人驾车将装着尸块的旅行箱拖到预先挖好的深坑掩埋。
为何不让彭碧蓉知情?徐小明低头嗫嚅:“我怕胡志雄杀她灭口。 ”
幕后
长沙警方曾通报:他可能牵涉11条人命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杀案告破后,长沙市公安局曾通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横跨湘、粤、鲁、赣四省,时间跨度长达13年之久,涉嫌多起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作为团伙首脑之一的徐小明,几乎每起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 (详见本报2011年4月28日A09版)
警方公布,早在1999年,徐小明就曾在深圳伙同他人,以庆祝自己生日为由,邀请女子林某来到租房,将其劫杀后分尸。
2009年4月,徐小明在东莞以“瞿向明”的身份结识了湖北女孩胡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彼时,胡某有一名闺密李某被人包养,过着衣食无忧的富家女生活。见财起意,徐小明心生恶念。
2009年10月,骗得李某信任后,徐小明与胡志雄将她约至出租房内,并劝她吃下掺过安眠药的饭菜。昏迷的李某随后被两人绑住,他们威胁她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女孩不肯,胡志雄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女孩停止呼吸。事后,两人将李某尸体肢解后掩埋。作案手法与杀害中年富商邵某如出一辙。
从1998年至2010年将近13年间,徐小明伙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魏先发、廖华春、江海辉、肖成和等在湖南株洲、广东东莞、深圳、山东青岛、江西庐山等地实施抢劫杀人案8起,先后抢劫杀害11人,抢劫财物共计数百万元,变卖被害人价值40余万元的汽车、房产等物。
“冷静果断,反侦察意识很强。多次使用化名,在公共场所刻意回避监控镜头。而且每次犯案前都谋定而动,心理素质非一般人能比,残忍的肢解手法令人发指。”长沙市公安局的一名负责人曾在分析徐小明时给出如上印象。(记者 黄娟)
对话:他曾在缅甸当雇佣兵:“我这样的人还有心吗”
徐小明是2011年3月落网的。当年4月27日,记者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徐小明。面对镜头,徐小明嘴角上扬,不语反笑。笑容有些诡异。
记者:你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记者来拍你吗?
徐小明:案子太大了,杀的人太多了。
记者:你为什么杀那些人?
徐小明:杀人为生。我在缅甸当过雇佣兵,回国后看见谁都想杀。杀第一个人时21岁,对方是个毒贩子,该死,事后我抢了35斤白粉。我杀人就是为了钱,我认为别人的钱就是我的。
记者:对你这种行为,很多人用丧心病狂形容,你觉得怎么样?
徐小明:我觉得用丧心病狂形容我非常合适。
记者:你觉得被杀的人无辜吗?
徐小明:无辜。
记者:不会觉得对不起他们吗?
徐小明:我这样的人还有心吗?(记者 潘显璇 见习记者 张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