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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详细)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8月29日07:51【评论0条】字号:T|T

  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教学辅助资料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2]93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1]27号文件执行。

2012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2012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2012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注: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6.农村高中学生体检费按3元/生·期收取。

长沙市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长沙市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

  长沙市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

  注:1.书籍费和作业本费按专业要求,报同级教育、物价部门审核后收取。2.普通中专艺术类的师范生收费标准:表演专业(含美术)1400元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专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4.上述学费中含计算机维护费、音像教材费10元、电教费5元;学籍档案表、学生手册、学生证、新生及毕业生电子注册费10元。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按湘教通〔2012〕267号文件规定执行。

  教学辅助资料建议用书目录(部分)

  【小学】《学生·家长·社会》杂志、品德与生活图册、写字训练等

  【初中】《学生·家长·社会》杂志、心理健康教育读本、体育中考指南等  【高中】《学生·家长·社会》杂志、湖南高考英语听力实战训练、英语同步阅读与听力模块、高考语文阅读题练习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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