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25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现年21岁的小伙子蒋某在酒吧做服务生时趁人不备,用抹布做掩护盗走顾客8000余元现金。7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蒋某。
2012年7月12日晚上22时许,酒吧服务员蒋某在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某酒吧里为“高7”桌台的客人胡某等提供酒水服务时,发现该桌台下面的储物篮里有胡某的一个棕色“LV”牌手包,估计该包内有一些钱,便产生了盗窃念头。
当晚23时许,蒋某就来到“高7”桌台假装打扫卫生,用抹布做掩护偷走胡某手包,并将该手包藏匿于“高7”桌台旁的一个垃圾柜中,随后蒋某趁倒垃圾的机会将该手包带出酒吧,用抹布包着手包藏在附近的绿化带里面,然后返回酒吧。不久,蒋某从酒吧下班后直奔藏匿手包的地方,找到手包并取出包内的8680元现金,然后将手包丢弃在旁边的垃圾箱内。
胡某离开该酒吧时发现自己的手包不见了,便向酒吧经理反映情况,酒吧经理随即调取酒吧的监控录像,发现是蒋某偷了胡某的手包。于是,蒋某于7月14日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