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2月17日讯(分站记者 陈斌 通讯员 肖莉)老母亲吃斋念佛被骗,儿子强出头大打出手引来官司。日前,衡山县检察院快速调解一起故意伤人事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80余岁的倪老太平生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寻仙访道、吃斋念佛。今年元月11日,老太遇见衡山县店门某寺的住持,两人相谈甚投机,遂决定去该寺清修。
可是交了钱后的倪老太在寺内住得挺闹心的。原来寺庙里僧人显得有些嫌贫爱富,看到老太太没钱了,就失去了先前的热情,甚至想要把她撵走。老太太气不过就回家告诉儿子鲁某。
年近六旬鲁某,听完老母亲的哭诉后是义愤填膺,决定和母亲去寺里搬回行李、找方丈理论。1月26日,母子俩乘出租车来到寺里后,倪老太去房间收拾东西,鲁某到处找方丈。他看到在厨房找到成某(方丈的弟弟),以为其是方丈,两个人几句话不搭调就开始互相抓着衣领推搡、打斗,最终成某身上断了三根肋骨,被法医鉴定为轻伤,而鲁某也是浑身伤痕累累。双方就成某身体伤害的造成原因,各执一词:成某认为其伤势是被犯罪嫌疑人鲁某棍砸、踢打所致;犯罪嫌疑人鲁某认为成某的伤势是其两次跌倒、挤压所致。
衡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该起案件在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鲁某的行为,导致了成某的轻伤。其伤势的成因,只是情节轻重问题,不影响案件的定性,鲁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对鲁某进行释理说法教育后,鲁某对自己的行为有较深悔意,主动表示愿意赔付成某的医疗费用,求得对方的谅解。在得到鲁某的悔罪承诺后,承办检察员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迅速与衡山县公安局承办人员进行沟通衔接,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2月8日,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鲁某一次性赔付成某医药费壹万元整并赔礼道歉,成某自愿放弃追究鲁某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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