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缆线后,曾某把赃物藏在裤裆里,以此逃脱保安的检查,成功干了几次后他越发得意,最终被企业保卫处逮到了现场。昨日,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曾某提起公诉。
曾某是邵东县人,他的盗窃行为是从2011年5月开始的。每次都是偷偷溜进石峰区一大型化工企业的脱硫车间,趁人不注意时用钢锯锯断电缆架上的电缆线。把电缆线的外皮剥掉,将电缆折叠成30厘米长的一捆,插在裤裆里,然后用布条固定好,布条则捆绑在腰间,只需搭配上宽松衣裤,还真的难以看出来他藏了东西。所以有9次,他都成功跑路了。
累积到一定的数量,曾某就会将电缆线卖给开废品店的陈老板。2011年10月28日,曾某再次故技重施实施盗窃时,被企业保卫处逮个正着。经石峰区物价鉴定中心鉴定,被盗电缆线总共价值32595元,当场被抓的那次切割下来的电缆线价值2875元。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而陈老板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以也对陈老板提起了公诉。
(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熊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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