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刘亮)汽车租赁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男子赵某却利用假身份证件骗租汽车卖钱。日前,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22岁的赵某系湖南省益阳市农民。2010年上半年,他在长沙帮人开车送货时认识了同事郭某。2011年11月初,郭某电话联系赵某商议骗租汽车再变卖。为此,郭某还根据赵某提供的照片为其准备了假身份证。
同年11月5日,郭某电话联系长沙市雨花区一汽车租赁服务部后,由赵某拿着他提供的假身份证及手机出面,以3000元押金在该汽车租赁部租得一辆价值7.78万元的黑色起亚赛拉图轿车。
骗租得手后,赵郭马上会合,并根据车辆情况以赵某的假身份信息伪造了车辆所有人信息,然后联系长沙县星沙镇某典当行以5万元变卖。事后郭某分得现金3.1万元,赵某分得1.9万元。
同年11月11日10时许,郭、赵再次以同样的方式,由赵某出面,用假身份证骗得一辆价值9.8万元的蓝色丰田卡罗拉轿车。经伪造相关证件后,由郭某联系株洲石峰区一典当寄卖行业主,想将该车以5万元典当质押。交易过程中,赵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而郭某闻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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