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日日反思,夜不能寐,备受煎熬,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不安……”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派出所原副所长高峰在谈到自己的违纪问题时后悔不已。

  2015年11月,鼎城区公安局收到一封来自案件当事人的举报信,反映高峰在处理一起案件时滥用职权,违规收取保证金。区公安局纪检组立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案情回顾:收了6条烟后又私收2万保证金

  2013年4月,周某因打架滋事被带到原武陵镇派出所,由时任该派出所副所长的高峰负责调查。

  事发后,周某一直留置在武陵镇派出所,于是周某的朋友找人向高峰说情,请求他放人,并安排人购买了6条香烟送给了高峰。

  高峰表示需要缴纳2万元保证金就可以放人,周某的母亲便将2万元现金交给了高峰。

  高峰没有给周某办理任何收款手续,也没有在单位办理入账并交由单位保管。一直到组织调查高峰之日起,他仍未将钱退还给周某。

  案件处理:副所长被免职并被严重警告记大过

  高峰违规行使职权向当事人收取保证金,且未出具任何收款手续,也未在派出所入账并由派出所统一保管,长时间未退还给交款人,其行为已违反了工作纪律。高峰在办案过程中,收受他人赠送的香烟,其行为已违反了廉洁纪律。

  2016年3月7日至21日,鼎城区公安局警务督察队对高峰作出了停止职务处理;4月18日,鼎城区委政法委决定免去高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9月8日,高峰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