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7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实习生 夏盼盼)7月10日,记者从衡阳市获悉,衡阳已启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月底将完成取消车辆封存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衡阳市参改的机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群众团体。参改人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主要负 责人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不得领取交通补贴。

  此次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方面,市直党政机关参照省直机关标准,执行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县 (市)区党政机关按照5档细分,处级1040元/月、正科650元/月、副科600元/月、科员550元/月、科员以下500元/月。

  衡阳还将适时启动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到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车改时间节点

  8月份: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开始计发

  8月底:组织分批对取消封存车辆进行公开处置

  9月底前:完成全市保留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