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耒阳1月16日讯(通讯员 吴欢)已婚男为维系近三年的地下情,不满情妇提分手,竟向情妇泼硫酸。1月15日,湖南耒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8年5月的一天,已婚男李某和已婚女肖某偶然结识,得知肖某与丈夫两地分居,便对肖某穷追不舍。不久后,肖某便答应与李某交往,两人很快发展为地下情人关系。其间,李某对肖某一直疼爱有加,常拿钱给她买衣服等,两人的感情胜似正常夫妻的感情。2010年,肖某曾被朋友骗到河北参加传销,李某也曾为此多次涉险并打钱给肖某,肖某这才得以脱身,后二人的感情因此得以进一步升华。当肖某重新回到耒阳时,两人便继续保持情人关系。

  2011年11月份,肖某回到耒阳后,在某足浴中心做事,借住在其哥哥家。后因在外打工的丈夫也回到耒阳上班,肖某便提出不能跟李某在一起了,可李某一直未同意,故肖某一直躲着李某。而李某却以为肖某状况不对,有了另外的男人,并几次警告肖某不要找其他男人,不然就对其毁容。因此,二人的感情渐渐淡化。

  2012年6月2日晚11时许,为了挽留住肖某,李某从家里拿了一瓶硫酸来到肖某哥哥家附近溜达,起初本想吓唬一下肖某,从而让肖某答应复合。不料,李某期间一直打肖某电话,肖某均未接听。直到当晚12时许,李某才等到肖某从外面回来。当得知肖某是和朋友在外面玩,而未接听自己电话时,一气之下,李某拿出硫酸拧开瓶盖,一手拉住肖某肩膀,一手将整瓶硫酸全部泼到肖某身上。肖某当时并未反应过来,过了几秒钟感觉身上一阵灼伤痛后才知道自己被泼了硫酸。后大喊救命,此时肖某哥哥及附近居民闻声赶来,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李某趁机逃跑。

  案发后,李某对自己当晚的行为也感到非常懊悔,昔日的孽缘最终还是散了。后主动与肖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肖某各项费用共计273000元。在肖某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10万元治疗费用。但当耒阳市公安局传唤其接受讯问时,李某两次均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最终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夫妻双方相互忠诚是最起码的责任。而本案中李某和肖某两人原本拥有两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终因一桩婚外情毁了两家人的幸福。检察官提醒: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