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9月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洪静雯)9月4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勾结姘夫试图谋害丈夫的案件,最终法院驳回两名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原判,判处阳梅有期徒刑3年,李果有期徒刑2年。
家住湘潭县的侯彬与衡山县女子阳梅两人为夫妻关系。2010年,阳梅与同村男子李果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10月,阳梅到某医院照顾李果时被丈夫无意撞见,侯彬在医院病房内与二人发生争吵,并殴打阳梅与李果。此后,阳梅与丈夫关系每况愈下,她的心中逐渐萌生出杀害丈夫的念头。
2013年12月10日,阳梅听说温度计里的水银可以毒死人,而且是慢性中毒不易被人发现。于是,阳梅与李果商议,准备实施这个计划杀害丈夫,并要李果购买了四支水银温度计藏于家中。两天后的凌晨,阳梅通过手机QQ与李果商量作案步骤时被侯彬的弟弟发现,侯家人立即找到李果并报警,阳梅勾结他人试图谋害丈夫之事彻底败露。
法院审理认为,阳梅、李果为了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阳梅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果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