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长沙女子凌晨买菜被撞飞 肇事者逃逸后自首称恍惚

A-A+2014年9月2日09:09 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陈欣)昨日凌晨4时许,在雨花区洞井路与湘府路交会处附近,50多岁的市民宁女士买完菜回家。在一条机动车道上,她弯腰捡散落的油豆腐,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撞飞10余米。事故发生后,这辆小车径直离开了现场,4小时后,肇事车主向交警自首。

  “当时我们是一起去买菜的。”市民常女士说,她和宁女士是邻居,昨日凌晨,她们赶早去附近菜市场买菜。准备离开时,宁女士说自己还要再买点东西,让常女士先走。于是,常女士先离开了菜市场,并在家附近等宁女士,但等了好一阵都没见宁女士过来。常女士走回去找人,发现宁女士躺在路上一动不动。

  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显示,凌晨4时7分,宁女士回家途中,并未走在人行道上,而是在一条机动车道上逆行。正当她弯腰捡东西时,突然有一辆黑色小车快速行驶而来,将她撞飞了10多米。

  “‘砰’的一下,很大的声音,回过头去看时,没见到车,也没见到人。”正在附近打扫卫生的环卫工说,当时天色还比较暗,他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时,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等他走过去,仔细一看,才发现有人躺在路上。监控录像显示,这辆小车撞人之后,没有减速停留,直接驶离了现场。

  “她应该是去捡那些掉在路上的油豆腐。”这名环卫工说,在宁女士所躺位置往前10多米的地方,有不少油豆腐散落在路面上。事故发生后,他立即拨打120求助。然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宁女士已没有任何生命体征。

  昨日上午8时许,正在交警对此事进行调查时,一名男子打来电话,说自己就是撞人的肇事车主,随后,他来到交警大队自首。

  该男子交代,自己姓陈,今年23岁。在事故发生前,他在附近的网吧连续上了6小时的网。他说,开车时自己有些疲惫,脑子也有点恍惚。虽然对这一路段很熟悉,但还是发生了意外。

  目前,陈某由于涉嫌肇事逃逸将面临刑拘。雨花区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按照相关法律,交通肇事逃逸将以交通肇事罪追刑,会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车主有自首行为,则会有减刑可能。而宁女士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并未遵守交通规则,也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