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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月1日起高校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A-A+2014年8月30日08:48长株潭报评论

  据新华社电根据教育部29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9月1日起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及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    

  办法规定高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对在校学生,办法要求他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电子注册,这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

  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表示,办法环环相扣,既可以使违规招生、学历造假行为无路可逃,又可以及时掌握高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为国家制订年度招生计划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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