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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元路费“吓跑”女友 只因谐音是“妻死”

A-A+2014年8月29日08:13三湘都市报评论

  颍州晚报28日报道,按习俗举行婚礼后,女方外出打工,男方给了741元路费,引起女方不满,双方闹起离婚。安徽界首法院近日判决女方返还男方4万元彩礼钱。

  去年,界首的顾强与张颍定亲,顾强将6万元彩礼款交给了张颍的父母。此后,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今年正月,张颍准备去温州打工。临行时,顾强给张颍741元钱作为路费。这741元钱成了张颍与顾强分手的导火索。张颍认为,741这个数字谐音是“妻死”,是顾强不怀好意地诅咒自己。之后,张颍到了温州,电告顾强要与其分手。

  顾强苦苦哀求张颍回来好好过日子,但无论他怎么解释和请求谅解,铁了心要分手的张颍再也没回来。

  无奈,顾强将张颍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6万元彩礼款。

  【点评】若是真感情,几个数字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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