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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一妇女路边贩卖野生动物 当街现杀或违法(图)

A-A+2014年5月27日19:21益阳在线评论

桃花仑路与长坡路交叉口的街上,竹鸡、刺猬、野生龟、野兔等“三有”野生动物等待消费者“点杀”

  益阳在线5月26日讯 近日,有热心的市民反映,桃花仑路有人售卖刺猬、山鸡等野生动物,并且还当街“点杀”。得知该消息后,记者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正坐在人行道的树下,跟前放着几个网袋,装有刺猬、山鸡、野兔等野生动物,据记者打听,刺猬30元一只,山鸡8元一只。她不断向过往市民介绍这些动物的来源及营养价值。“我这里已经卖得差不多啦,你要的话,我就免费帮你杀掉,还帮你去掉毛、弄干净,你回家只要跟炒鸡肉一样做好就可以吃了。”这名妇女看到记者上前打听,连忙推销起自己网兜里的野味来。

  那么这些动物是不是野生的呢?这种销售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对此,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相关负责人刘道平说:这名女子贩卖的这些动物有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有益价值。不过,食用这类野生动物却并不一定有多高的营养价值,相反,飞鸟等野生动物对禽流感的传播起到了某种疫病携带功能。

  根据相关规定,市民在没有经营许可证、以及《驯养繁殖证》的前提下,不可以私自买卖。刘道平提醒市民,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如果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的,要及时拨打4207337森林公安局长热线举报,一旦发现他们将从严处理。刘道平说:“一是依法取缔,二是要搞好教育和引导,我们要加大检查宣传教育力度,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发现类似的情况和线索,积极向我们林业部门进行举报。”(益阳在线记者 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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