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14日讯(通讯员 罗倩妮 周亮)唐某伙同小超、小奇(化名,两人均在逃)深夜偷盗,一年时间共蹿入住户18家,偷得现金近45000元。2014年4月1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唐某提起公诉。
自2012年11月开始,唐某三人在株洲、浏阳等地多次实施盗窃。唐某还记得第一次盗窃时,小超打电话告诉他要“开工做事”了,他就坐大巴来到了株洲。在合泰的一家招待所里,他见到了小奇。三人在房间里聊天、看电视,吃完晚饭就睡觉了。凌晨一两点的时候,调好的闹钟响了,三人就坐着小超的车,在市区乱转,选择好下手的目标。
“如果我们觉得别人的防盗门比较好开,就会想办法打开。”唐某回忆,每次作案他们三个都带着手套。
小超把门打开后,小奇负责望风,小超和唐某进去偷东西。偷完一户,如果途经比较好下手的住户,三人会毫不犹豫的接着干。唐某还记得,有一次他们连偷了4户人家。
每次偷盗,他们不仅紧盯现金,也时刻注意着笔记本电脑、手机、金首饰等值钱物品,有一次还抱走了一个苏泊尔电压力锅。
如果偷的钱多,三人当场就分掉了。如果钱较少,就会等变卖偷盗物品后,再分配。
据唐某交代,他们作案用的黑色布手套、卡片等开锁工具都是小超提供。目前,小超和小奇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