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化名)老家在娄底,前段时间来长沙找工作。4月9日下午六点多,王辉带着家人在长沙市第八医院坐上了星沙2路公交车,准备返回出租屋。当晚七点多,车子到达福元西路公交站,下车时却发生了意外。
“人还没下去,车子就发动了。”王辉说,当时自己已经站在车门口,妻子周丽(化名)抱着孩子慢一点,司机在车门没关的情况下发动车子,妻子没站稳坐在了座位扶手上。
王辉称,由于伤到私密部位,无法现场检查,妻子因剧痛蹲在地上。随后,王辉陪妻子去医院检查,外阴部有15cm×10cm的血肿,可能因外力造成,需进行手术。手术时间持续了三小时,花费数千元。
4月10日,王辉联系长沙县星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希望调取监控,但等了一天都没回复,他只能去公司查询。
王辉说,当时没记车牌,他大致描述上车的时间与地点,工作人员帮其筛选了符合条件的车。负责调取监控的工作人员表示,9号的监控已被覆盖,“监控能保存三天,内存满了被覆盖了。”
4月14日上午,星沙派出所两位民警给周丽做笔录,民警调取了天网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一家三口乘坐了星沙2路20号车,但下车处没有监控。
公交公司安全部邹姓负责人表示,仅有上车视频无法证明乘客在车上受伤,车上视频已被覆盖,“这辆车并不在当天筛选之列。”如果能找到确切证据,证实是司机操作不当导致乘客受伤,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说法] 如无法获得视频,可寻找目击证人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表示,乘客与公交公司存在承运合同关系,如果乘客受伤时还没下车,公交公司将乘客安全送到的义务则还没达成,公交公司则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两者在举证难度上有所区别,乘客可以择一维权。
熊麒说,由于本事件中视频证据无法获得,公交公司存在保管上的过错。除了视频证据,乘客还可寻找目击证人。
(潇湘晨报 记者张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