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诈骗获刑,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经人介绍结识一家境殷实的女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来,竟以做苗木生意缺乏资金为名,先后骗得对方及其朋友42万元。近日,贺开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贺开龙,醴陵市大障镇人。2010年左右,贺开龙经人介绍结识了被害人张某,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在一起。得知张某家境殷实,贺开龙在取得张某信任后,决定利用张某不熟悉苗木生意的特点,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其诈骗钱财。
2010年至2011年期间,贺开龙采取上述作案手段共骗得张某30万元,并将所骗钱财挥霍一空。2011年5月左右,贺开龙谎称,能承包位于醴陵市某国道边的一处苗圃基地花木工程,并虚构开设“醴陵市龙发木业有限公司”,以开设该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名,分别从张某及其朋友彭某处骗得5万元和7万元,所骗钱财均被全部挥霍。
2012年4月,彭某多次想找贺开龙讨要所借的7万元,均无法联系上,发觉上当受骗,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1月5日,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将潜逃至该地的贺开龙抓获归案,随后移交给醴陵市警方带回。后查明,贺开龙在2005年12月,曾因诈骗罪获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