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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5岁女童随车被盗引全城搜索 嫌犯昨日被批捕

A-A+2014年1月11日09:21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2014年1月10日,倍受媒体和群众关注的“12.29”5岁女童随车被盗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黄三明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29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黄三明闲逛至郴州市青年大道五岭广场地下商场入口位置时,看见被害人曾某(当时到五岭广场地下商场购物)一辆白色长丰猎豹越野车停放在马路边上,车子钥匙未取走,曾某5岁的女儿坐在车内。犯罪嫌疑人黄三明驾驶该车往资兴方向驶离,并将坐在车内的被害人5岁女儿随车带走。被害人曾某购物返回发现车辆及女儿不见后立即报警,并电话告知亲朋好友,还拨打郴州市电视台城市之声请求广播帮忙找车找人。郴州电视台通过电台广播不断播出该消息后,热心市民王某称在资兴境内看到了被害人曾某的被盗车辆,郴州市电视台将该消息反馈给被害人曾某。曾某即将该消息告知了帮忙寻找车辆及女儿的妹夫尹某及其朋友李某,后尹某、李某在资兴往五里牌方向的资五公路一公里处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黄三明开着被害人的被盗车辆,被害人的5岁的女儿仍在车内,尹某报警并与李某一起将犯罪嫌疑人黄三明控制。

  侦查机关将案件提请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及时安排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小组承办该案,收案后承办检察官认真依法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同时启动“敏感案件办理机制”,及时向领导和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取得院领导及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在坚持依法独立办案的同时,牢牢把握了网络和媒体舆情良性发展的主动权,有力的打击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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