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旅行箱,成败都是它
2011年10月6日下午,龙沁雨和曾红磊携带作案工具从岳阳坐车到临湘市。龙沁雨携带红旅行箱用一个假身份证在临湘市中天酒店开好房,随后,曾红磊提着黑色旅行箱也进入房间。晚饭后,两人又在宜佳客栈开了两间房。晚上曾红磊提着红色旅行箱去了宜佳客栈,而龙沁雨则留在中天酒店。
翌日早晨7时左右,曾红磊告诉龙沁雨,要准备装东西了,要她将房间里面的东西整理一下。一个多小时后,龙沁雨被曾红磊叫到他那边去帮忙,两人一起把两个房间里的电视、电脑显示器和主板装进了箱子。随后,曾红磊便又到中天酒店把东西拆卸并装箱。
当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就等搬出来时,曾红磊想了一个万全之策——预先租了一辆出租车在宾馆门口等,两人一个假装续房,一个趁机叫人把东西搬出去,等东西到了出租车上后,再在门口招呼对方不要续房了。就这样,两人通过这一招顺利把两家宾馆的东西全部弄上了出租车准备去销赃。
然而,这一次他们并没有一直幸运下去。10月6日晚,宜佳客栈工作人员彭露敏正好去曾红磊所开的房间维修电器时发现了两个大旅行箱。因此,第二天上午10时多,当他听说该房间里东西被偷时,他立刻报警并开车去寻找昨晚他在房间里看到的两人。最终,他在一辆出租车上将两人“逮住”,随后民警赶到。
“我根据男子的口音猜测他们可能会往岳阳跑,因此就去岳阳方向上找,结果很幸运,他们带的两个大箱子太大了,出租车尾箱根本装不下,有一部分露在外面,被我发现了。”12月27日,彭露敏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在审讯室里,两人依旧在默契地配合着,除了供认当场被截获的赃物外,当民警搜到他们身上的多张身份证猜测可能会在其他地方偷盗过而盘问时,两人却死活不承认。在民警们的继续审查下,两人最终招供。
12月27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临湘市公安局和临湘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011年9月2日起,曾红磊和龙沁雨在岳阳、常德、长沙等地,采取同样手段,先后盗窃作案10起,盗得液晶电视机、电脑主板、电脑液晶显示器、电脑摄像头及话筒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5492元,销赃得款人民币5220元。
然而被抓没多久,龙沁雨便告知民警称自己已经怀孕,随后民警带其去进行检查,结果显示龙沁雨的确怀孕已经60天左右。随后,龙沁雨在2011年11月25日被家人取保候审。直到今年12月20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此案,判处龙沁雨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及罚金3000元,而曾红磊则在此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