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占才强 实习生王伟凯 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突然死亡事件,昨日在郴州市永兴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涉事城管廖卫昌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另三名城管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因故意伤害罪分获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7月17日10时许,廖卫昌等人巡逻时,发现邓正加夫妇违规摆摊卖西瓜,劝离未果后“暂扣”了4个西瓜和一杆秤。当日11时许,廖卫昌等人巡逻时,再次遇到转移它地摆摊卖西瓜的邓正加夫妇。邓正加妻子黄某对廖卫昌等人谩骂,廖卫昌便用手机拍摄,黄某搬起西瓜作势欲砸廖卫昌,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廖卫昌等人则一起抢夺杆秤,并对邓正加进行殴打,邓正加倒地后死亡。
昨日下午,永兴县法院发布通告称,在这起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法院认为,被害人邓正加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脑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导致畸形脑血管破裂的诱因,再结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法院最终审定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南都记者联系上瓜农邓正加之子邓青强,他和两名亲属昨日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对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邓青强表示难以接受,认为量刑偏轻,其他家属也对此表示不满。“我们觉得,这样审判不公平,为什么夏俊峰打死城管判了死刑,城管打死老百姓只判11年,轻的甚至只有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