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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瓜农事件四城管人员被判刑 最长被判11年

A-A+2013年12月27日15:34新华网评论

  【“临武瓜农事件”四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判刑】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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