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5岁的谌帅帅通过微信认识了大自己10多岁的有夫之妇刘芳(化名)。通过几天的热聊,两人迅速熟悉起来并约至鹤城区某宾馆发生了关系,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之后两人又多次在家中、宾馆等地约会并发生关系。
期间,谌帅帅将这段“艳遇”告诉了朋友候云(化名,在逃),侯云提议拍下视频来敲诈勒索,两人都觉得是个“搞钱”的好机会。于是两天后,由谌帅帅约刘芳到宾馆见面,谌帅帅与侯云两人提前来到宾馆,将手机放置在一个空的方便面桶内,在镜头处挖了个小洞,对准床头的位置,之后侯云撤离房间,三十分钟后,刘芳来到宾馆并与谌帅帅再次发生关系。
半个月后,谌帅帅将从视频中截取的几张不雅照发给刘芳,并多次威胁如果不给20000元“了难”,就将照片及视频“打包”发给刘芳的家人。因实在没钱“了难”,10月28日,刘芳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谌帅帅被公安机关在在家中抓获。
微信,对于人们来说已不是新鲜事物,摇一摇,就能“摇”出一群朋友,但是这些朋友的动机可不一定都单纯,一些不法分子把微信当成犯罪工具,抢劫、诈骗、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微信用户,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同时为防骚扰,可对微信进行设置,关闭微信的定位功能,以免个人信息外泄。一旦受到侵害,应该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