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清网追逃:各地公安方式政策各不同

来源:新京报 2011-12-19 09:41:29

  “一把手”的压力

  “追逃”在全国全省内开展每日一评,完不成任务的“该检讨检讨”、“该停职停职”

  “清网行动”一启动,河南新野县公安局局长卢志远,就明显感到肩上压力沉重。

  他说,项城县和鲁山县,因排名靠后,两县的公安局局长已被停职。

  据卢志远介绍,以前也有追逃行动,但没这么大规模,很多是全省或全市范围追逃,大多也只有纲领性的文件。而这次行动,既有目标又有数字,全国全省范围内还有每日一评的竞争。

  此次“清网行动”,公安部制定明确目标,要求到2011年底,网上在逃人员数量下降30%以上;行动结束后,网上在逃人数下降50%以上。

  行动中,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成立“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全部由“一把手”担任组长。

  公安部还派驻督察队,进行集中督导。

  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在5月26日的电视电话会上说,“督察部门要不间断地对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督促追逃。

  “完不成任务就停职,没的商量。”陕西的一名县公安局长说。

  今年8月底,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王锐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带队、协调。领导不重视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更为严厉的是,连续两个月,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分(县)局,局长就地停职,专司追逃工作。

  在浙江,新任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履新第一天,即到“清网办”视察。

  在湖南,从省公安厅主要警种“一把手”,到市州、区县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一把手”,都要亲自组织追捕。

  排名靠后,完不成任务的市州公安局长,“该检讨的检讨,该谈话的谈话”。对区县公安局长,“该停职的即时停职,该免职的坚决免职。”

  该省株洲市公安局已对排名靠后的3个县级公安局,进行挂牌督导,先后有16名所队长被诫勉谈话,5名所队长被停职专司追逃。

  河南新野县公安局局长卢志远,庆幸自己的县名列河南省前列。他说,看待“清网行动”应该站在一个政治高度,在十八大召开前夕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非常重要。

  卢志远说,市局在抓捕一名通缉要犯时,局长亲自到现场指挥,这在以前并不多见。

  卢志远说,这次“清网行动”执行的很严格,对于被停职的两个县公安局局长,“我们私下也在议论,虽然是排名靠后,但两县的清网率也在80%以上,放在个别省,排前十名没问题”。

  劝投书,攻心计

  江苏邳州给逃犯定制“劝投书”:胆战心惊偷生一辈子,不如心里踏实活几天

  “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你愿或不愿,中秋就要到了,人月能否两团圆?”

  这条是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年7月发布后,被转发数以万计。

  “清网行动”中,感情战、攻心战是其特点之一。

  第一次见在逃人员王某的堂弟,女派出所长陈炜把自己喝吐了。陈炜说,“他信任我了,放松了,才会愿意听我跟他讲道理。”

  陈炜是重庆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华岩派出所的所长,“清网行动”中,她共规劝12名在逃人员自首,成为全市首个“双清零”派出所,辖区内没有一名在逃人员。

  “你放心,你关多少日子,我们就照顾你家里多少日子。”据称,自首后的江西省都昌县村民邵某听到民警的这番话,第二次泪流满面。

  他犯案外逃后,家中老母和瘫痪的弟弟一直无人照顾。民警们多次前去照顾,老人感动得哭了,因此打动了邵某,其投案自首。

  辽宁省民警甚至通过网络视频,直接与在逃人员开展政策攻心,成功督促A级在逃人员王宝连回国自首。

  在江苏省邳州市,每份“劝投书”都独一无二,每名在逃人员涉及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相关政策一一列明。

  邳州警方还会给在逃人员算3笔账。

  “法律账,逃跑再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亲情账“,潜逃让家人惶惶不可终日;”时间账“,拖到被抓,罪刑不减。

  一名姓高的男子,涉嫌故意伤害,外逃2年。警方给高某家属算完3笔账,并规劝“胆战心惊偷生一辈子,不如心里踏实活几天。”

  7月8日,高某向邳州警方投案自首。

  浙江台州市的劝投也很新颖。

  今年6月,他们开通了网上公安局“在线自首”栏目,在逃嫌疑人投案前可预约,这被认为是全国首创,且被赋予法律效力。

  黄岩公安分局“清网办”主任缪利民接受采访时说,“万一路上被抓到的话,我们也可以认定他是在投案自首的路上,所以这样就大大减轻了他们的思想负担,打消他们的顾虑。”

  3个月里,有近200人网上预约自首。

  为了能让嫌疑人家属信任,河南的公安会邀请法院、检察院的人一同劝投。

  新野县公安局局长卢志远说,“如果我一家的承诺你不信,公、检、法都这么说,你总信了吧”。

  “自首者可轻罚”

  “清网行动”给自首者减刑,重庆昌荣县公安局局长劝回海外逃匿23年的肖某

  9月21日,劝投力度加大。

  在那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中,给予自首者极大的宽大政策。

  通告指出,从发布之日至2011年12月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告发布后,各地张贴达两百余万份,各级媒体参与宣传。

  日前,广州警方对自首人员首次宣判,10名分别犯故意伤害、盗窃等罪名被告全部轻判。警方称,此次宣判中,被告本应判3年有期徒刑,此次大部分都适应缓刑。

  而与此同时,更多的“一把手”投入到“劝投”工作中。

  11月29日,肖某前往重庆市昌荣县公安机关投案。23年前,他因涉嫌经济犯罪,潜逃国外。多年来,他经过个人努力有了巨额资产,但心里却始终放不下那段过往的旧事。

  “清网行动”中,重庆昌荣县公安局局长亲自打电话规劝肖某。

  当肖某接到县公安局长的越洋电话时,感到震惊。他没有想到20多年后,警方还是查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经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政策宣传后,肖某最终下定决心,从加拿大乘机回国,投案自首。

  面对民警的询问,肖某说了接受劝返的原因,“在外潜逃,压力太大了。”

  10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全省指导“清网行动”时,听闻一件事:1995年资中县人黄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潜逃至今。因在逃多年,黄某原本幸福和美的家庭也支离破碎。

  随后,曾省权辗转400公里,奔赴内江,规劝黄某亲属,尽快让其投案自首。当晚,黄某便回到内江,向内江警方投案自首。

  任剑波,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规劝一名涉嫌诈骗1300余万元的在逃人员姚某投案自首;温达勤,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规劝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宾某投案;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人大主任,规劝潜逃16年的孙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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