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瞿优远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宣判:
“被告人瞿优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据见证庭审的人士透露,宣判时,瞿优远穿着平常衣服,腰杆笔直地站在被告席上,两旁没有法警看护。中途休庭时,他还在庭外的过道里与法警聊天。宣判时,他的表情也“很平静”。
2009年4月,《体坛周报》原社长瞿优远涉嫌私分资产被有关方面带走,当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瞿优远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瞿优远的辩护人、北京金虎律师事务所周金虎律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据他所知,一审宣判后,瞿优远没有提起上诉。
这一宣判,标志着一颗传媒之星的陨落。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瞿优远打造了一个以《体坛周报》为旗舰的体育传媒王国,除《体坛周报》这份风行的体育大报外,瞿优远还打造了《足球周刊》、《高尔夫大师》、《扣篮》、《全体育》等体育系列杂志及中国最大的体育门户网站“体坛网”,全面繁荣的“体坛系”媒体也由此成为中国媒体改革的典范。
作为“体坛系”这一庞大媒体集团的操盘手,瞿优远的创业经历在过去十多年中被广泛传播,他亲自骑自行车上街送报纸、百万元挖《足球报》记者李响、成功后仍然熬夜亲力亲为盯版等一个个细节,也因媒体的传播让人耳熟能详。
2009年4月间,他的突然出事震惊了很多人,并引发了种种猜测。时间过去两年多了,瞿优远案终于等来了一审宣判,这次宣判也让他犯案的具体情节得以清晰展现。
判决书中载明的情节让人扼腕兴叹。然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报业改革进程中,一些传媒管理者因体制改革而出现多元身份,这种身份的复杂性使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呈现出了一种晦暗难辨的状态。传媒管理者该如何厘清这种身份,辨明每个身份之间的界限,从而有效防范刑事风险,值得深入反思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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