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郴州两市试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登记前置审批从200多项减少至十几项,登记效能大幅提高。
今日,湖南省工商局举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长沙、郴州两市成功试点改革基础上,再把株洲、永州等7个市纳入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市。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湖南实施工商登记注册制度改革,全省工商系统全面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为重点,切实细化配套措施,提升服务效能,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了投资创业热潮。其中,长沙、郴州两市“先行先试”,开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即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湖南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介绍,改革启动以来,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步伐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至8月,湖南新登记企业和注册资本同比分别增长99.1%和110.15%;新登记公司占企业总数的74.8%;在所有新登记企业中,私营企业占96.8%;注册登记时间大幅缩短,登记效能提高70%以上。
其中,长沙、郴州两个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市,登记前置审批从200多项分别减少为19项、16项。试点改革后,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主体迅猛增长,长沙市新登记企业占全省新登记企业总数的36%,郴州市新登记企业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8.8个百分点。
同时,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决定,将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怀化市和永州市纳入开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并批复永州市、郴州市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实行“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三证合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 (记者 汤红辉 通讯员 唐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