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岳瑾)今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2017年5月20日前,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同时,《规定》也明确,2017年3月18日-5月20日,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在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

  《规定》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