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强行接管公墓被指权力任性

  近日,湘潭市民廖辉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2006年,干杉镇民政办向长沙县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民政局申报了一个关于成立干杉墓地的报告,得到了批复。但由于政府缺乏资金,有关部门决定招商引资,最终选择和自己签订开办公墓的协议。

  “2007年起,我与干杉镇车马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租赁车马村的荒土进行种植、养殖及墓葬经营,并支付了50年的全部土地租金。”廖辉介绍 说,2009年1月13日,长沙县民政局批复同意建设“干杉墓地”为公益性墓地,干杉政府社会福利办公室聘请他负责对墓地进行经营管理。随后,廖辉投入了 巨额资金对墓地及周边环境、道路进行了建设,对所租赁土地进行了园林建设,如今墓地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同时,在墓地建设初期,为改变当地村民的丧葬观 念,廖辉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动员,为干杉镇及周边乡镇村民丧葬观念的移风易俗作出了贡献。

  “2014年7月1日,干杉镇政府在没有作出接管决定,未说明接管行为的依据与理由,未听取上诉人意见,未告知上诉人接济途径,程序严重违法的 情况下,出动三百余人,全副武装,强行接管本人的财产,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利。”廖辉认为,干杉镇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完全违背了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的根本宗旨。为此,他向长沙县法院提起了诉讼。今年2月,法院一审已判决认定干杉镇政府的行为违法,但没有撤销这一行为。为此他向长沙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了上诉。5月,长沙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廖辉告诉记者,实际上长沙市还有凤凰山等好几个农村公墓,都是由政府招商引资建成的,也都长期对外销售,但有关方面一直没有接管,也没有叫停,这很难让人感到执法监管是公平、公正的。

  此外,廖辉还透露说,国家对每个公墓都有20万元到40万元的财政补贴,但这些年来没有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