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7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免费公共服务项目35项,面向特定人群补助项目28项,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12项
涵盖就业、教育、医疗、安全、文化、保险、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各方各面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唐爱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湘政办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清单》),向社会公开承诺了全省2014年7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涵盖就业、教育、医疗、安全、文化、保险、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各方各面。其中,免费公共服务项目35项,面向特定人群补助项目28项,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12项。
《清单》分3个方面、9大类、75项内容。《清单》里的每一个项目,均列出了保障标准及人群覆盖水平,同时还明确了每一项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责任。
一是免费公共服务类,共35项内容,涵盖劳动就业、健康保障、计生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主要是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向特定对象提供的免费公共服务。如《清单》中“再生育技术服务”一项,就明确:“免费享有再生育相关的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改善公共机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采取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等方式,有效增加免费服务项目供给总量。
二是面向特定人群补助类,共28项内容,涵盖教育、民政、残疾人等领域,主要由公共财政对特定人群给予一定补助,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如“寄宿生生活补助 ”一项明确:“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按年生均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加大公共财政支付能力,确保各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类,共12项内容,涵盖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主要是由政府、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提供的、具有较强保障功能的低价公共产品。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项,明确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建立财政性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公共产品提标扩面,实现更高标准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