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根据《办法》,从今年开始,省文明高等学校取消终身制,荣誉称号的有效期为6年。中期(第三年)复查一次,由工委文明办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半年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文取消其“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提出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申请。
同时,若高校出现“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等严重问题,或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制裁的”、“教职工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制裁,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等情况,将不受理文明高等学校的认定申请;已经被认定的,撤消其“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称号。(三湘都市报 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