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唐爱平 通讯员 王文新)管理人员及亲属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怎么办?免职!在华菱湘钢,这已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最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谈到反“四风”,很多湘钢职工就会谈到湘钢瑞兴公司两名科级干部。
这两名科级干部在免职前分别是湘钢瑞兴公司合金材料厂的厂长和党支部书记。免职的原因很简单。厂长的妹夫是两家炉料公司的股东,而这两家公司都向瑞兴合金材料厂提供一些原材料,存在商业关系。党支部书记的岳父有一家炉料公司,也与他所在的单位存在供货关系。以往,这样的事情在很多人眼里似无不可。但湘钢却在2013年明令禁止。这两人在公司禁令下达后,没有在自查申报中讲明情况,属于瞒报,被免职。
清理管理人员及亲属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关系,目的是净化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提升干群信任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干群关系。为此,湘钢下发了《关于对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本人及亲属与湘钢发生业务情况进行自查申报和公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司领导、厂处级管理人员、首席师、科级管理人员对本人及亲属与湘钢发生业务的情况进行自查申报,并在《湘钢报》上予以公示,如果瞒报、漏报,经举报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今年5月9日,《湘钢报》上首次公示的883人自查申报结果中,这两人没有填写与此相关的任何情况,被查实后以瞒报免职,受到连带处理的还有瑞兴公司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这样的处理结果,在广大职工队伍尤其是干部队伍中引起巨大震动。
据了解,湘钢今年净化企业经营环境、清理管理人员及亲属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申报人员拓宽到部分退休和退出岗位的厂处级管理人员、敏感岗位人员,申报公示总人数增加至12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