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本报讯(记者 李静)“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收送礼金及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的通知》,重申“五一”期间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市民发现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可拨打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12342、88667249。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执纪监督,党风政风出现可喜变化,“四风”纠查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部分单位及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足,存在观望态度或侥幸心理;有的变着花样规避纪律约束,到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落实工作要求上搞形式、做虚功、搞变通等。此次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了“五一”期间相关纪律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收送礼金及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履行好执纪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持抓早抓小抓具体。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组织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违纪线索。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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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公车私用情况的通报
清明节(4月5日),市纪委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暗访暗拍。经过核实,有7人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现通报如下:
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干部王卫中驾驶湘A-GB717公车到唐人墓地扫墓;市环线建设指挥部干部冯刚驾驶湘A-AHO7O公车到革命陵园扫墓;市国土局岳麓分局中心所长刘艳驾驶湘A-L6850公车到潇湘陵园扫墓;开福区青竹湖管委会干部孙建生驾驶湘A-P3602公车送父母回老家;长沙银行华龙支行职工任侃驾驶湘A-H8381公车到潇湘陵园扫墓;市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驾驶员罗勇驾驶湘A-A4631公车到潇湘陵园扫墓;岳麓区政府办驾驶员贾剑驾驶湘A-LZ199公车送父亲访友。
以上被通报单位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人员要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